为深入贯彻落实《中共烟台市委办公室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(关于深入推进国家机关落实“谁执法谁普法”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)的通知》(烟办发〔2018〕39号)《中共烟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(关于进一步落实国家机关“谁执法谁普法”普法责任制的意见)的通知》文件精神,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《普法责任清单》和本单位普法工作领导机构、责任部门、责任人员等内容进行公告,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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